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罗国杰(1928 -2015)
日期:2023-08-04

罗国杰,1928年1月生,河南内乡人,中共党员,我国著名哲学家、伦理学家、教育家,新中国伦理学事业的奠基人,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开拓者。长期致力于我国伦理学理论教学研究和学科建设,创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德性伦理学体系,提出了一系列社会主义条件下道德建设理论和以德治国理论。

1986年,罗国杰被国家科委批准为国家级“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、技术、管理专家”。1987年,主编的《马克思主义伦理学》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奖。1988年,《当前有关道德问题的几点思考》获“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十周年理论研讨会”优秀论文奖。1991年,获“国务院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”称号,任中国人民大学第四届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。1996年,主编的《思想道德修养》获国家教委普通高校优秀教材一等奖,1997年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。《道德建设论》和《中外历史问题八人谈》均获1999年国家“五个一工程”奖。2009年,被授予中国人民大学首批荣誉一级教授称号。2014年,罗国杰教授荣获“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终身成就奖”。此外,《罗国杰文集》一书,获第三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哲学一等奖。

由罗国杰主编、人民出版社1982年出版的《马克思主义伦理学》一书,是我国自行编撰和公开出版的第一部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教科书,在我国伦理学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的地位,对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体系的形成具有奠基意义。

1995年,罗国杰主编的《中国传统道德》多卷本和简编本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。江泽民为该书题词:“弘扬中国古代优良道德传统和革命道德传统,吸取人类一切优秀道德成就,努力创建人类先进的精神文明。”

1996年,应江泽民邀请,罗国杰为中共中央政治局讲授“中国古代儒家思想与政治统治”。同年,在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召开之际,为起草《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》,中央领导同志主持召开座谈会,罗国杰应邀对《决议》提到的若干重要问题提出修改建议。罗国杰在座谈会作了《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,以集体主义为原则》的发言,提议在“人民服务为核心”的后面,加上“以集体主义为原则”这样一个意见,以便使这一文件能够更完整、更全面地体现我们在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方面的思想要求。中央采纳了罗国杰同志的建议,在《决议》中写入社会主义道德应以集体主义为原则。

罗国杰在学术思想上坚持社会主义道德的集体主义原则,提倡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、观点和方法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道德,强调在新时期反对个人主义、享乐主义和拜金主义的重要现实意义,为我国伦理学和道德治理体系建设奠定了理论根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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